全校师生:
为进一步推进财务服务的全面数字化转型,践行“数据多跑路,师生少跑腿”的核心服务理念,并解决票据业务线下办理所带来的不便,财务处于2025年正式推出自助开票服务。通过自助开票平台,老师可以在线上自助完成开票申请,无需再前往科研院或财务处进行线下操作,从而显著提高开票效率,大幅减少师生的跑腿和等待时间。
在经过全面的筹备工作和平台测试后,平台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。在此期间,我们诚邀全校老师积极参与使用,并期待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以便我们不断优化和完善平台功能,确保平台的有效运行和师生的满意体验,相关说明如下:
一、上线试运行时间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。(封账期间老师可以提交开票申请,开账后工作人员会按序处理审批开票)
二、简易操作流程
登录信息门户,点击“财务资产”“+”,进入应用中心页面,选择“自助开票平台”;移动端Welink中,搜索 “自助开票”,或进入日常办公,在“财务资产” 中,点击“自助开票” 。
进入平台后,填写“预开发票”申请或“到款开票”申请,提交申请后,经部门审核、财务审核通过后可获取增值税发票。
信息门户登录说明
Welink登录说明
三、业务类型
试运行期间,线上开票平台将支持以下业务类型:
1. 已到款认领开票;
2. 未到款预借发票。
四、票据种类
线上申请的票据包括:电子发票(增值税专用发票)和电子发票(增值税普通发票)。开票后,电子发票将直接推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。
五、为确保自助开票平台的顺利试运行及后续正式运行,请各位师生注意以下事项:
1.科研项目票据申请
以科研项目为单位申请开具票据时,项目负责人需确保合同已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,并录入科研信息系统。在自助开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科研项目进行申请办理科研票据。
票据业务将以项目总金额、项目经费号、借票情况等作为控制和管理依据。
2.非科研项目票据申请
对于非科研项目的票据申请,用户需上传相关支撑材料,如合同或协议等文件,以支持其开票请求。
3.核实开票信息准确性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一次性如实开具。发票一旦开具并入账就代表了相应的经济业务和税收责任,不能轻易更改或重新开具。因此请票据申请人员与拨款单位认真核实开票信息,保证票据开具的准确性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:
(1)确认发票类型,对方需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(2)确认是否开具免税发票,免税发票办理需上传免税证明,具体可咨询科研院如何申请办理免税证明。
(3)确认对方是否需要添加备注。
(4)确认对方是否对票面上单位、单价、数量、金额有要求,及对方单位其他要求。
一旦开具的票据出现错误,后续更正流程将较为复杂,由此带来的不便和后果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因此,请各位老师在提交开票申请前,务必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,确保无误后再行提交。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,建议提前联系对方单位确认。
4.试运行期间的操作建议
在试运行期间(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),请尽量选择通过自助开票平台办理开票业务,避免线下线上同时申请开票业务。
自2025年5月起,将全面停止办理线下开票申请,所有开票业务将转为线上申请办理。
提交线上开票申请后,工作人员将按序处理,请申请人耐心等待。
六、技术支持与服务
平台处于测试运行阶段,希望通过更广泛的老师参与,完善系统功能、优化服务体验。对于可能存在的不稳定性或操作不适应等情况,敬请您的谅解,也感谢老师的理解和支持!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老师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财务服务。
如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欢迎联系我们的技术支持团队:
1.电话55277387。
2.微信群咨询“财务咨询专员1”和“财务咨询专员2”。
财务处
2024年12月31日